一、招标条件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启动区生态大道等建设工程专项评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园”项目、“一周边”项目
(1)4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①科十街( 兴隆山大道~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科十街( 兴隆山大道~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位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夏官营片区北部,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起点与现状的兴隆山大道平面交叉,终点与规划的生态大道平面交叉,道路全长2275.196米( K2+750.26-K5+025.456),路幅宽度24米,一块板断面,双向四车道。
②金城大道(科十五街~夏纬七路)道路新建工程
金城大道(科十五街~夏纬七路)道路新建工程位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夏官营片区东部,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道路起点位于科十五街,终点至夏纬七路,道路全长2917.31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两侧各设15米宽绿化带,总宽度70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③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
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位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夏官营片区东北部,是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建设的二期工程,新建道路等级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2868.703米,起点接夏纬七路,终点至科十五街,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西侧设置15米宽绿化带,道路东侧在人行道下新建缆线管廊总长2900米,管廊单舱布置,断面尺寸3.25米×3.25米;沿道路新建桥涵3道,敷设给水、污水、雨水及再生水管道;配套交通、照明、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④学八路(科十五街~夏纬七路)道路新建工程
学八路(科十五街~夏纬七路)道路新建工程位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夏官营片区南部,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位于夏纬七路,终点至科十五街,道路全长3129.96米,其中: K0+000-K2+499.956、K2+748.975-K2+927.38段为直线段道路,直线道路长度2678.72米,红线宽度24米。道路两侧各设12米宽绿化带,总宽度4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 K2+499.956至K2+748.975处道路分幅,环形单向通行,环形路线单线长度451.24米,红线宽度各15米,环形道路一侧各设12米宽绿化带,东西段道路总宽度均为27米,单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3)榆中生态创新城启动区科创公园项目(以下简称“一园”项目)
本项目位于兴隆山大道以东、学二路以西,科七街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54085平方米(约531亩),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约249116平方米(约373.67亩),绿地率75%。
(4)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创中心周边绿化项目(“一周边”项目)
“一周边”项目位于兴隆山大道以东,学二路以西,科七街以南区域,建设用地面积为41891.13平方米(约62.09亩),绿地率75%。
(二)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科十五街等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
(1)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西秦大道-科十五街)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29887.86万元,道路全长8880.551米,标准道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千米/小时,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同步建设综合管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缆线管廊、交通、给排水、照明、燃气、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2)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金城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3199.76万元,全长2917.31米,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路幅宽度40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绿化、管线综合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十二街(西秦大道-生态大道)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67725.92万元,全长5695.04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标准道路红线宽度30/40米。项目同步建设综合管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廊、交通、给排水、照明、燃气、供热、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
(4)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十五街(西秦大道-生态大道)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16343.39万元,全长5900.753米,为城市主干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50 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该项目同步建设综合管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
(三)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夏纬七路(学府大道~生态大道)、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2条市政道路项目
(1)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夏纬七路(学府大道~生态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该项目位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夏官营片区北部,是夏官营片区规划贯穿东西的城市主于路,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道路西端起点为规划的学府大道,东至生态大道,道路全长3320.706米,路幅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中水、电气、电信、管线综合、交通、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61028.07万元。
本项目K0+170处跨小夹沟河设置3×30m预制小箱梁,桥长90m,双幅布置;K0+740处跨越大夹沟河桥设置5×30m预制小箱梁,桥长150m,双幅布置;
(2)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
该项目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2868.703米,起点接夏纬七路,终点至科十五街,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道路西侧设置15米宽绿化带,道路东侧在人行道下新建缆线管廊总长2900米,管廊单舱布置,断面尺寸3.25米×3.25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87581.90万元。
该项目在K2+098-K2+285处跨越南河设置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一座,共两联,跨径布置为3×30m+3×30m,桥梁全长186.1米。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4条市政道路、“一园”、“一周边”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成以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评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通过相应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第二标段: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科十五街等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标段所有项目通过相应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第三标段: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夏纬七路(学府大道~生态大道)、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2条市政道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 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洪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 号)、《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防洪评价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标段所有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五、服务周期:
(1)第一标段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完成水保评专项评估、评审,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主管部门批复工作结束。
(2)第二标段: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完成环评专项评估、评审,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主管部门批复工作结束。
(3)第三标段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完成防洪影响专项评估、评审,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主管部门批复工作结束。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4条市政道路、“一园”、“一周边”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第二标段: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生态大道、科十五街等道路及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第三标段: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夏纬七路(学府大道~生态大道)、生态大道(夏纬七路~科十五街)2条市政道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①第一标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评价业务范围;
②第二标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评估或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范围;
③第三标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类似表述。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响应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①第一标段供应商具有一项水土保持评价服务业绩;
②第二标段供应商具有一项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
③第三标段供应商具有一项防洪影响评价服务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服务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2021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及社保缴费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