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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创中心周边绿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11 17:30:41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创中心周边绿地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1〕2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创中心周边绿地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

4、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块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兴隆山大道以东,学二路以西,科七街以南所围合形成的三角地块中。建设范围为三角地块中去除科创中心项目用地所形成的半包围用地(用地东西最宽处约为328米,最窄处约为30米,南北长约为312米),总占地面积40684平方米。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建设用地性质主要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内容主要为科创中心主体建筑广场周边的景观工程,包括景观、绿化、照明、给排水、附属设施、附属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榆中生态创新城科创中心周边绿地项目内的景观工程,包括景观、绿化、照明、给排水、附属设施、附属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及相关后续服务。

7、工期: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0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4月03日;

8、概算总投资:约4861.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314.71万元)。

9、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融资、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近五年(2017年03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9、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03月11日-2022年03月16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获取方法:1、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具体以甘建建〔2021〕231号文要求为准)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投标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2、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