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陕西省西安市疫情正处在快速发展期,形势严峻复杂。截至12月22日10时,陕西省西安市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3例,现有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40个。同时,12月23日零起,西安市将全面实施疫情防控提级管理,升级各项管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12月5日(含12月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特别是有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区域旅居史及健康码异常(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排摸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关防控措施。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加大摸排工作力度,加强对陕西省西安市及其他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的摸排、登记,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县疫情防控办关于印发《榆中县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榆疫防办发〔2021〕160号),根据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应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三、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客运站场、学校医院、养老福利、监管场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推广应用“甘肃健康出行码”场所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西安市等重点地区外来人员严格实名登记、旅居史问询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四、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县卫健局每天发布的最新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区动态提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区及疫情相关的地区。如必须前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疫苗接种政策,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的接种人群尽快前往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六、广大城乡居民即使接种过新冠疫苗仍要坚持落实个人自我防护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各乡镇,县商务局要督促快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的邮件快递要建立待检区,规范设置接收区、开拆区、消杀区、放行区,实行分区存放,严格落实“先消毒、后派送”工作制度,在揽收、运输、分拣、投递每一个环节对快递物品进行全方位消杀;同时,在各乡镇、村和小区要设立快递收发集中点,实行无接触式送达寄取快递。
八、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防疫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贡献力量。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